青海医保 v2.0.37
5.0分
- 本游戏:官方版安全无广告需网络
- 标签: 青海医保 医保电子凭证 家庭共济服务
- 更新时间:2026-01-02 23:02:09
青海医保是青海省医保局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基础上搭建的手机端医保服务平台应用,作为全国首个移动医保服务平台,同时也是青海省内唯一的医疗保障移动服务入口,它面向全省参保人员与参保单位,提供政策查询、业务办理、个人权益查询、异地就医、家庭门诊共济等服务,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与使用——这一医保领域唯一的线上身份认证工具,助力参保人享受相关权益,从而实现全省医保服务事项“线上通办、一次办结、集约办理”的目标。
用户在本站完成青海医保相关操作后,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基础信息完成免费快速注册,就能在平台上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功能,从而安全快捷地启用电子医保卡。激活成功后,即可享受上述各项功能服务。此外,该应用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医购药服务,只需扫码就能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在医保综合服务终端示范点,用户甚至可以通过刷脸结算,真正实现“就医购药码在手,结算无忧”,彻底解决社保卡忘带、密码遗忘等问题。
青海医保注册激活方式
用户进入【我的】页面下点击【立即注册】
接着输入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再设置好密码,填写完手机验证码后,点击【立即注册】按钮。
接着就可以进入应用首页中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然后点击【立即激活】
实名认证:按照提示输入个人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点击【授权激活】按钮,就能完成实名认证流程。
最后点击【领取凭证】按钮,设置好你的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就能完成激活了。
【注册激活时常见问题】
Q:电子凭证激活不成功,这是什么原因?
A:要是激活没成功,您别着急,可以按照下面这些方法逐个排查、试试:
确认是否顺利完成实名、实人认证;
若实名及实人认证均无问题,请确认是否正常参加了医保。
Q:人脸识别一直不成功,怎么办?
A::一是光线欠佳,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进行操作,把正脸放在中间的圆形识别框里,按照提示完成对应的动作就行。二是或许您在公安系统预留的照片信息不完整或者清晰度存在问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更新身份证信息。
Q: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出现“服务超时/繁忙/异常”的提示该怎么办?
A:在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要是遇到上述提示,说明当前系统处于繁忙状态,暂时没办法完成领取操作,您可以试着退出页面,等几分钟后再重新尝试。
Q:医保电子凭证在保密安全方面表现怎样?要是手机不慎丢失了该怎么处理?
A:医保电子凭证借助实名与实人认证机制,运用国产加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传输,通过动态二维码呈现,以此保障个人信息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若发生手机遗失的情况,请尽快在新设备上登录,并办理电话卡补办手续。
Q:手机号码更换了该如何处理?怎样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呢?
A: 医保电子凭证成功激活后,登录青海医保平台,找到菜单栏中的“我的”选项,进入后点击“系统凭证”,再选择“修改信息”,通过密码验证环节后,对手机号进行修改并保存,即可完成手机号码的更换操作。
Q: 密码忘了怎么办?如何更改密码?
若您忘记密码,可通过个人中心进入密码管理页面,选择重置密码功能完成操作;若需修改密码,则直接在个人中心的修改密码入口进行操作即可。
青海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
【常见问题解释】
哪些人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申请设立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人,需正常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共济对象为家庭成员(仅限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且该家庭成员须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哪些情况不能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安置人员,以及享受离休和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待遇的人员。
当创建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00元时,无法使用共济功能。
授权人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后,其家庭成员是否还能绑定其他授权人呢?
不可以。家庭共济关系的绑定为单向模式,同一成员仅能同时处于绑定或被绑定状态一次。创建人在完成开户操作后,既能够对已绑定的家庭成员执行解除绑定操作,也可以添加新的家庭成员。创建人最多可邀请6名家庭成员成为被共济人,被共济人需为创建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并且必须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当共济的家庭成员是参保职工时,在刷卡(码)结算时,需优先使用职工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只有当该账户余额为零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共济账户;而如果共济的家庭成员属于参保居民,则可以借助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使用共济账户。
【操作引导】
老年人和儿童如何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创建人能够邀请父母、子女成为被共济人,父母、子女需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创建人以及被共济人都要参加青海医保,并且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儿童可直接完成绑定。
怎么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账户的办理可通过线上渠道(如青海医保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或线下渠道(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为方便办理,建议参保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先通过实名注册登录青海医保平台,再按照系统操作指引完成共济账户的创建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创建前需确认创建人与被共济人均已完成青海医保的参保登记,且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之后由创建人登录青海医保平台,依次点击“服务”板块下的“个人医保”,再选择“家庭共济”选项即可进入创建环节。
阅读并同意《家庭共济承诺协议》
点击“下一步”确认是否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
先填写受邀人的相关信息,之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接下来完成人脸验证步骤,再点击“账户划拨”选项;最后输入要划拨的金额,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青海医保怎么停保
打开青海医保应用并完成登录后,进入服务板块,根据自身参保类型选择点击“灵活就业停保”或“城乡居民停保”选项,随后依照系统提示的流程步骤操作,即可完成停保业务的办理。
青海医保报销比例
以下是西宁市为参照,其它地方可进行参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为一级:350元
医院等级为二级:550元
医院等级为三级:750元
报销比例为:
医院等级为一级时,在职员工的报销比例为85%,退休员工的报销比例为90%。
医院等级为二级: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员工报销比例为85%。
医院等级为三级时,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75%,退休员工报销比例为80%。
温馨提示:职工医保参保人年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比首次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再降低50元,各次住院的报销比例保持不变,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10%;
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10%;
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20%;
外地就医患者个人先自付比例:10%。
大病医疗救助
在职职工的相关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承担55%,医疗机构、用人单位以及个人分别负担15%。
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承担70%,医疗机构和个人分别负担15%。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转外住院的报销规则如下:住院总费用先缴纳10%,再扣除1500元的住院起付线,以及需要自费、部分负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后,针对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三级医疗机构7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农村居民:
门诊费:每人每年40元;
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如下:省级医院500元,市级医院350元,区级医院1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报销比例:
扣除起付标准、需诊疗自费项目和药品费后:
省级的报销比例是60%,市级和区级的报销比例均为70%,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则达到90%。
应用功能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支出、缴费情况等查询
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医保暂停、参保
生育津贴、异地就医备案查询
医保业务窗口预约、药品目录查询
更新日志
v2.0.37版本
提升体验,修复部分问题。
详细信息
- 文件大小:69.26MB
- 当前版本:v2.0.37













